作者 | 微信公众号:黑噪音
最近,据说珠海的石墩子卖脱销了。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理思维,我们已经见过太多,现在只不过又平添一项。
比如有些中学,出现了学生跳楼事件,于是给所有宿舍和教学楼加了护栏,让学生再没法跳,问题也就算解决了。看似荒诞,在这个社会却成为常态。
这样带来的结果就是,整个社会越来越压抑。看表面,到处都是栏杆、护栏;看内核,是人们的内心和灵魂,被强制增加了越来越多的栏杆。
本来就因为压抑而造成的很多事件,却反向导致更加压抑的社会氛围。这便形成一个循环,越是有恶性治安事件,就越是各方面收紧。
我看到有上海的博主说,明显感觉到最近上海的治安维稳力量在增加。
的确,前段时间其实上海也发生过无差别伤人事件。
我也看到新闻,这两天其他地方也有类似事件发生,昨天的一件发生在校园里,起因是一名毕业生不满意毕业的出路。问题是,这样具体的原因大家有关注吗?还是说只关注伤了人这件事情本身?
仔细观察很多类似的社会事件便会发现,单纯因为生活压抑而伤人的少,有具体原因的更多。这些具体原因当中,遭遇法治不公、社会不公的,更多。
并不是为这些伤人的恶魔开脱,他们理应受到谴责和法律的严惩。我只是想说,不能只看表面,罪案的原因也是需要关注的。
中国人是全世界最乖顺的民族之一,整体性格温良,所以,要让一个中国人出去犯事,背后往往有着直接而明确的原因。
另外,这个原因很有可能给他(她)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创伤,极大的痛苦,以及毫无解决可能的绝望感,才选择了走向疯狂。
中国人,但凡有一点出路,都会选择安心过日子。这一点和欧洲人完全不同,法国人为了一两个小时的加班都可以把国家翻个底朝天,他们是更倾向于“少一事不如多一事”,因为只有“多一事”,才能解决问题。
那么究竟是什么让一些本应温良的中国人丧心病狂呢?
前段时间还有个新闻,是一名国有银行的正式员工在办公区上吊,被别人救了下来,这也是一件因为不公而产生的事件。
我观察了一下那个视频,周围的人把他救下来,并没有表现出对他的关怀与同情,反而一脸冷漠。
怎样从根源上减少恶性治安事件?答案也蕴含在这个视频当中。中国社会的冷漠与体制化规训,已经到了一种惊人的程度,以至于基本的人性早已退场,只剩下了残酷的“人心护栏”。
解救下来自杀的同事或者下属,第一件事情难道不应当是安抚他痛苦的心灵吗?但被规训的人们,第一反应都是斥责这个人,觉得他在“闹事”,全然不顾他几乎差点失去生命。
我在小学的时候,有一次摔倒在地,膝盖流血导致整个小腿都染红了。但班主任却冷冰冰斥责:“就你事情多!”这件事成为影响我一生的心理阴影,让我对体制所带来的残酷无情充满了反感与痛恨。
法国著名哲学家在《规训与惩罚》一书中,对体制化的泛滥做了深刻的阐述。
福柯认为,规训是以一种技术学的方式增强权力的效用,并逐渐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角落,仿佛将整个社会塑造成为一座庞大的“全景敞视监狱”。
规训的本质在于通过监视和控制来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这种权力手段的运用,使得整个社会成为了一个巨大的“全景敞视监狱”,即每个个体都处在他人的视线之下,从而自觉遵守规则,维护秩序。
全景敞视,是哲学家边沁设想的一种通过监视来发挥权力功用的制度;规训,是通过监视、检查、规范来得以运行的权力手段。
规训通过技术学的运用,增强权力本身的力量;通过抽象的威慑符号,达到控制人的效用。在福柯的理论视野中,现代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制度被揭示为建立在规训权力之上的庞大结构。
福柯深邃地洞察到,整个社会仿佛一所全景敞视监狱,每个个体都在这个巨大的监控网络下接受着规训,只是所受规训的程度和形式有所不同。
这种全景敞视模式不仅局限于某个特定区域或社会阶层,而是逐渐渗透到整个社会的各个角落,形成了一种无所不在的全景敞视主义。
从以上的福柯思想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社会的压抑来源之一,就是这种无处不在的“规训与惩罚”。
对管理者来说,这一切是“为了你好”,为了安全稳定,或者为了民众的福祉。这也是很多民众着迷于“被管制”,喜欢“被监督”的原因。他们认为,只要是“为你好”,就可以让渡无限的个人权利,只为了求得安全。
但这里面潜藏着一个悖论,就是“为你好”未必真的会带来更好的结果。一味试图靠着秩序去追求安全,反而会走向民众福祉的反面,那就是滋生更多的民间痛苦情绪,反而成为一种社会心灵枷锁。
把社会比作一个肌体,如果肌体生病了,需要的不仅是药物治疗,更需要去接近大自然疗养。当人整体放松下来,不再忧虑,很多病也就自然好了大半。
但这时候如果选择把人关起来,对其大加训导、让其学习各种“健康知识”,试图通过教育来让这个人恢复“心灵健康”,最终只会适得其反。
因为人都有着天性爱自由的冲动,这是人类的本性。试图通过营造严格的秩序来维持安全和幸福,本来就是与人性相左的。这种扭曲,也势必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自由却并非为所欲为。自由其实反而又是建立在秩序至上的,但这种秩序不是指那些权力管制的措施,而是公平公正的法律、公平公正的社会形态。
怎样从根源上减少恶性治安事件?我认为需要四点:
1、公正的法律;
2、公平的社会意识(减少特权);
3、自由的氛围(在法律底线之上,对社会的行政管理措施越少越好);
4、以人性关怀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思维,而不是以权力和规训为基础的社会。
与其大肆采购石墩子,不如用开放、自信与公平的精神,去滋养整个社会。当人人有尊严,恶性治安事件必定会减少。
参考资料:
从规训社会转型看现代权力结构的嬗变——读福柯《规训与惩罚》,李鹤鸣。